项目名称 :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 :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: 是否具备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资格 法律依据: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 2.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 3.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,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) 办事条件: 1.经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.需报送以下材料: ⑴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 ⑵《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》 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⑷企业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⑸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 ⑹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⑺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⑻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 ⑼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的情况介绍 ⑽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⑾生产品种情况介绍(品种为授权品种的,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 转让合同) 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⒀品种审定证书 办理程序: 1.材料受理。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《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》及其相关材料,并进行初审。 2.专家评审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。 3.办理批件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,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。 承诺时限 : 20个工作日(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) 收费标准: 5元/证 ―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58条,原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》 (价费字[1992]452号) |